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马青地水源地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审字(2014)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LJN-SG-20161102;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马青地水源地配套工程;
2.3项目概况:物流园区水厂泵房节能改造工程、配套用房建设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5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资质和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a.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c.近3年内(2013至2015)至少成功地完成1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2区外施工企业须到项目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
3.3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