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职业教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包头市区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科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包头职业教育园区核心区建筑公共区域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东依丹拉高速、南接210国道,西与202铁道专用线相邻,北隔规划用地与202厂区相望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包发改设字【2013】302)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G2016SG165
标段名称:包头职业教育园区核心区建筑公共区域景观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道路及硬化:41500㎡,给排水:DE110、DE90、DE63、DE32、DE25、DE20。
工期:108天 计划投资:1400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
企业还应携带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诚信考核证明、押证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
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 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6日上午08:30至2016年10月31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