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和林盛乐二站220千伏变电工程强夯地基处理检测、沉降观测服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呼和浩特和林盛乐二站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强夯处理后的地基检测及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工程,包括全站址的强夯地基检测(除试夯区)以及变电站建设周期内的沉降观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资质、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技术质量事故。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专业计量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
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量资质。
3.2.2 人员要求
拟委派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沉降观测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测量专业职称,专工具有注册测绘师资质。
3.2.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类似或以上工程2项以上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02日到2016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