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迎宾中心、湖区湿地、湖区南岸沿线景观绿化、灌渠东侧绿化带、湖心水体等景观设计,总面积约为180公顷,主要包括城市地标示公园、环湖步道、公共绿地、文化设施等。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招标范围及设计阶段内容: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迎宾中心、湖区湿地、湖心水体项目景观工程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编制,指导施工图设计;湖区南岸沿线景观绿化、灌渠东侧绿化带项目景观工程完成方案设计阶段。
2.5 服务周期和责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6 计划投资:约13亿元。
2.7 设计目标:设计方案要求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国境内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境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
3.2 投标人须派出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1名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1名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境外 单位主设计师须具有相应资格,个人完成过须提供境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 5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01 日至2016 年11月0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玲
手机:15210323921,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QQ:3356669237(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Cml19961226(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入网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