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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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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电厂2017-2019年度全厂保洁服务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 |
2、 项目概况:
河源电厂全厂个单位工程、生产现场及办公场所;含江边泵房、铁路综合楼,各热工、电气控制室、升压站、制氢站等附属建(构)筑物室内、外各楼层地面、墙面、顶棚、门窗、走道、楼梯及栏杆、卫生间、屋面卫生清扫、垃圾清理等;厂房各层砼耐磨地面、各值班室、控制室高级地砖季度一次抛光打蜡;化验楼至办公楼之间走廊月度一次清洗;全厂所有道路,含两条进厂道路、至江边泵房、铁路综合楼道路,厂区各部位水泥硬化地面、草地、停车场、室外无盖板沟道、集水坑、各阀门井垃圾清扫及外运等。脱硫废水深度处理车间结晶盐装车或厂内搬运。上述范围不包含:厂前区临时办公楼、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室内卫生清扫;翻车机室室内零米地面以下至厂房40m运煤皮带层、输煤栈桥及各转运站室内地面卫生清扫。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证书》二级或以上;或建筑物清洁委员会颁发的《建筑物日常清洁养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证明文件: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证书》或《建筑物日常清洁养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厂保洁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6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须清晰体现上述评审内容)。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广东河源电厂2017-2019年度全厂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8.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5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4项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
8.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8.6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期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