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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3  浏览次数:2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攸县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6]33号、34号文件批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6]33号、34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攸县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JYZBTZ2016-003#
2.3建设规模: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34.98公顷,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55.90公顷。
2.4工程施工费: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750万元,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560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 1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分两个子项目共7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项目
名称 子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元) 备注
攸县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攸县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 攸县槚山乡网金村 2772316.80 公开
招标
第二标段 攸县新市镇福寿湾村 2374135.28
第三标段 攸县丫江桥镇、皇图岭镇 2374763.88
攸县2016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 攸县丫江桥镇同富村 1674980.78
第五标段 攸县丫江桥镇中和村 1106066.84
第六标段 攸县酒埠江镇大芹村 1698670.32
第七标段 攸县新市镇山门村 1106118.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6年4月-9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地勘单位可以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对本次招标项目无效)。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株国土资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上一年度施工单位诚信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投标相关工作。
施工单位确定后,对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实行押证管理,省级项目中标后将此证押至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级项目中标后将此证押至市土地综合整治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株国土资办发[2016]64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以及“攸县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报名表”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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