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毛家滩东岸易地扶贫安置点新建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6]3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汉寿县金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毛家滩东岸易地扶贫安置点新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CDZT(2016)-69 备案编号:ZJZB-HS(S)-(2016)102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毛家滩
2.4 规模:本工程包括新建易地水电站1#-2#楼、易地扶贫安置点1#-3#楼,其中水电站1#楼建筑面积701.2m2、水电站2#楼建筑面积797.2m2、易地扶贫安置点1#楼建筑面积542.68m2、易地扶贫安置点2#楼建筑面积396.18m2、易地扶贫安置点3#楼建筑面积244.13m2、层高3m,砖混结构,条形基础。工程总投资额为4428726.29元。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
2.8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6年11月03日~2016年11月09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