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莆田市荔城区林业局]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RWZB-2016-411-1
二、、服务名称:荔城区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林业局
四、合同签订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约合同。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主要人员的材料);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