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务水质监测站(二期)设备采购 已由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发改统计局以怀经开发改[2016]13号文核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怀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务水质监测站(二期)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ZCXMGL-2016-10-31
2.3建设地点:怀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水厂厂区内
2.4规 模:投资额约750万元
2.5交货期:90天(日历日)含供货、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2.7质保期:3年
2.8招标范围:实验设备一批,具体以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所投设备需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中国境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授权书原件;
3.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伍仟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 2 日至2016年11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