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2017年度塔桅改造项目集中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现委托为该项目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怒江州。
2.2项目预估金额: 300 万元, 预估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3工作内容:塔桅改造施工。
2.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2.5本次招标为集中招标,不划分标段,中标单位为两家。中标区域及份额划分如下:
综合得分排名 中标份额 实施区域 预估金额(万元)
第一名 55% 兰坪县、福贡县 165
第二名 45% 泸水县、贡山县 135
2.6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缓慢或施工质量达不到中国铁塔要求的技术标准,招标人有权对该中标人的中标份额进行调整或者启用备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中的至少一种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信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发现是挂靠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
(2)施工期间必须派一名内场支撑人员专门对接施工事项,工作地点以怒江州铁塔公司为主。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通信铁塔安装、通信塔桅改造施工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合同总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为准)。
3.5投标人在怒江地区有独立机构或直属的常设机构(须提供常设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不晚于合同签订前设置办事机构。
3.6信誉要求:近2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需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必须具有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6)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3.10严格禁止一家投标人持多家投标人资质参加报名,一旦查实,直接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1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北京时间上午 8 时 30 分至上午 11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下午 5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