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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3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NZB2016-10-03031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化学专业盐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

 招标编号:HNZB2016-10-03031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化学专业盐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化学专业盐酸、氢氧化钠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华阴市罗敷工业园区,运行机组为2X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1.2 招标范围(货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每月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盐 酸 按照技术要求 200
2 氢氧化钠(液碱) 按照技术要求 220
投标单位所推荐的盐酸、氢氧化钠必须能满足现有的系统产品使用,不增加任何设备,同时必须满足现有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工况,产水水质和水量必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电厂用工业合成盐酸必须满足上表中一等品的要求,验收以GB320-2006的试验方法及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1.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相应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2.1.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6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3日09:00起至2016年11月7日17:00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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