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016年集中供热扩容工程----110国道四道沙河东侧套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56-EDDCTHGC-2016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016年集中供热扩容工程----110国道四道沙河东侧套涵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完成。
2、招标范围:
在110国道四道沙河东侧预埋混凝土涵管管径DN1800,总长144米。(由于预埋涵管位置与110国道东段管廊相碰,涵管需敷设于管廊下方,涵管顶距路面顶面9m。)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1、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