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60500838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3、4、5号机组脱硝安装声波吹灰器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3、4、5号机组脱硝安装声波吹灰器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以实际安装完成时间为准。其中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4号机组吹灰器的安装,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3、5号机组吹灰器的安装(单台机组工期为20天),具体以机组实际停机时间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通过GB/T 28001-2011标准及以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通过ISO 9001:2000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通过ISO 14001:2004标准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
(3)企业净资产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4)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5)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6)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有5台600MW或以上容量电厂脱硫脱硝检修维护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修后一次启动成功,修后无影响机组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提供合同);
(7)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8)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9)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10)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或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或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发生过不诚信事件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