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系统各门岗电动门及工业电视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见下表)。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3 CHDT410/13-SG-0903 全厂消防系统、各门岗电动门及工业电视维护
福建华电可CHDT410/13-SG-0901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一期工程(#1、2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6年双投,二期工程(#3、4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8年双投,本次招标的工程为《全厂消防系统各门岗电动门及工业电视维护项目》。
标段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
五、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标段三: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消防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负责维护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相应维护项目经理经历。
(4)在近3年内投标人承担的维护、检修项目中未发生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或设备质量问题。要求投标人附有对应业绩及业主方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在过去承接火电厂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5)负责维护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消防系统维护、检修项目经理经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e)在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f)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不得借用他人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公告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下午17:00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