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平坝供电局2016年自筹技改:平坝局35kV田林线22#杆改造”已由安顺供电局以安供设备〔2016〕442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平坝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县局自筹,现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施工范围及要求:
35kV田林线22#杆改造为呼高18米钢管杆,完成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投产。
三、 标段划分:(平坝局35kV田林线22#杆改造施工)一个标包。
四、采用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条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且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 11月 9日,报名地点为平坝供电局新大楼8楼0806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5.7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5.8.具有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9持有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0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贵州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贵州省电监办或国家能源局贵州能源监管办出具的跨省作业登记备案证明,且以上证件或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5.11项目经理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格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12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
5.13、本次招标工程不允许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03 日至2016年11月 0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