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三采油厂2017年道路维护及路汛工程
项目编号 2016-0164246-CQYT-0005494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需要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对第三采油厂2017年道路维护及路汛工程,按招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预计全年总投资额1800万元。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2017年道路维护及路汛工程划分为9个标段,每标段2017年投资预算200万元(注:单次采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应急抢险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大水坑作业区、红井子作业区; 第二标段:油房庄一区、二区、胡尖山作业区; 第三标段:吴起、新寨作业区; 第四标段:桐寨作业区; 第五标段:盘古梁作业区; 第六标段:郝坨梁作业区; 第七标段:五里湾一区; 第八标段:五里湾二区; 第九标段:虎狼峁作业区。 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九个标段进行投标,限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每一标段以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一旦在规定数量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它标段不再推荐为第一候选人,按照该标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推荐。 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工作量、项目期限均事先难以确定,且路汛抢险工程实施内容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内容相似,因此,以上9个标段的中标人将作为采油三厂路汛应急抢险工程的储备施工单位,应急抢险工程工作量分配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2.3施工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在陕西、宁夏部分区县。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工程以项目工期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7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投标人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