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衢电招2016-141)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来自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概况、项目范围
(1)项目概况:国网浙江衢州供电公司检修公司配电电缆数字化普查完善。
(2)招标范围:对国网浙江衢州供电公司所辖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及通道完成数字化普查工作,总计普查长度246公里,并同步完成电缆通道清淤等工作,服务期限为中标之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 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
② 企业净资产300万以上(以上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③ 取得国家法定地下管线测绘许可丁级及以上资质。
(3) 信誉要求:
①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的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④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⑤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备五个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3日至 2016 年 11月 0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