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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3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NZB2016-11-06007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运营

 招标编号:HNZB2016-11-06007

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运营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在职职工600多名,离退职工350多名。招聘有正规资质且口碑较好的餐饮管理公司,负责我公司职工食堂菜品的加工制作、销售及运行送餐、生产现场送餐等职工食堂的工作,我公司只负责原材料采购、菜肴定价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 招标范围
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运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3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2015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
2.2.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2.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GB/T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3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出具的2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证明。
2.2.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近三年在大型企业、工厂及学校服务承包运营的相关业绩合同。
2.2.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至少1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二级及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厨师,并能提供员工在企业内的社保依据;
2.2.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有至少二人以上(含2人)持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公共营养师或美食师资格证,能提供员工在企业内的社保依据。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3日12:30起至2016年11月8日17:30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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