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2016年上海电信虹口区数字高清图像监控及治安卡口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光端机】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区局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东区 光端机 1路单向视频+1路双向数据+以太网数字视频光端机 对 340
光端机机箱 4U机箱(网管型、14块视频卡槽、配两块机箱电源) 台 26
北区 光端机 1路单向视频+1路双向数据+以太网数字视频光端机线 对 141
光端机机箱 4U机箱(网管型、14块视频卡槽、配两块机箱电源) 台 12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6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人(或制造商)同类产品近两年(2014年-2015年)销售业绩总额大于500万元。
2.4交货时间和地点:首次供货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至少总量50%产品,后续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保存材料至自行提供的仓库。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6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