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国网浙江衢州供电公司220kV衢州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施大修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公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安全资质审查合格证》;如是衢州市外企业,还应提供《衢州市外地建筑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企业进衢备案手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无在建工程。
(4) 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④、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5) 安全质量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投标截标时间:截标时间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