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DLZB2016-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供电局开发区局2016年电缆试验设备购置已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批准建设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安顺供电局开发区局2016年电缆试验设备购置
2.2 招标范围:
物资
名称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电缆故障测试仪 开发区局2016年电缆试验设备购置 台 1
超低频电缆耐压测试仪 开发区局2016年电缆试验设备购置 台 2
包含安装及调试
2.3 供货地点:安顺供电局
2.4 交货时间:2016年12月20日前。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3.2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内容相符;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安全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或其他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有近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2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处罚的期限内。
3.7 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3.8 具有相关类似产品销售或生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公章)。
3.9 接受国内制造厂商产品的代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需出具制造厂商授权书)
3.10 投标单位需提供样品。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