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光学检查机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光学检查机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招标内容
自动光学检查机1台具体详第六章 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同类设备经验,并具有一定的产量和规模且近三年至少有100台以上的销售记录;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销售同类设备经验,要求近三年销售业绩为年销售该类产品不少于5台。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先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与书面版,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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