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日常保温维护、脚手架搭拆工程招标工作,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日常保温维护、脚手架搭拆工程,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660MW机组于2011年投产, 2台机组均配套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墙式切圆燃烧锅炉,设计燃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褐煤,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台机组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及其附属管道阀门等日常检修、2台机组公用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生产建筑物的日常维护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工作和保温拆装维护工作。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地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3年具有火电厂300MW及300MW以上机组类似该项目长期(维护期不少于1年)维护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3、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等。
4、投标人应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本企业员工证明;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时,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近3年具有火电厂300MW及300MW以上机组类似该项目长期(维护期不少于1年)维护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1)—(6)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合格后退还,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提供上述(1)—(6)项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
1、时间: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