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燃机机组主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招标内容
1 CHDTDZ025/16-ZJ-0101 燃气轮机、燃气轮发电机、蒸汽轮机、蒸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数量为1套。 15000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台650MW H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H”型“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和1台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8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为机组投运时间。机组配置1套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投标方应提供1台套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蒸汽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汽轮发电机及配套的辅助系统和辅助设备。
交通运输情况
铁路:京山铁路位于厂区北侧1.20km,电厂现有铁路专用线自京山线上的军粮城车站接轨,铁路专用线长约3.4km。本期工程拟选厂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路:厂区北距津塘公路230m,电厂进厂道路与津塘公路相通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应具有H(J)级(6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燃机、汽轮机、发电机及其以上设备部件)的设计、制造能力和运行业绩。
若投标人是与国内、外有H(J)级(6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燃机、汽轮机、发电机及其以上设备部件)良好业绩的厂商进行技术合作的法人,则其必须出具与以上设备制造商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合作协议模式的具体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确认方式、技术支持方对性能保证指标承担的责任、主要设备及部件的产地及供货厂商等。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业绩: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应具有H(J)级(6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至少1台套的商业运行业绩(附用户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说明)。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