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市气瓶检验检测及产品制造监督检验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4、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5、投标人须具有编制完成同类工程预、结、决算、跟踪审计的业绩(最少提供2份合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内容:综合实验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局部一层,建筑面积约6174.5平方米;综合检验车间为单层钢结构,单跨跨度最大为30米,西侧贴临车间布置空压站,空压站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012.76平方米;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车间为单层钢结构,单跨度为24米,东侧贴临车间布置焚烧间,焚烧间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796.85平方米;(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贰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编制完成同类工程预、结、决算、跟踪审计的业绩(最少提供2份合同);(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