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HD2016/T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登水电站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登水电站尾水出口丁坝及拦渣墙土建工程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登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兰坪县境内,采用堤坝式开发,是澜沧江上游古水至苗尾河段水电梯级开发方案的第五级水电站,以发电为主。上游与托巴水电站,下游与大华桥水电站相衔接,坝址位于营盘镇上游,地理坐标约为东经99°07′11″,北纬26°33′35″。电站地理位置适中,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坝址左岸有县乡级公路通过,公路里程距营盘镇约12km,距兰坪县城约67km,距下游320国道约170km。
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19×104km2,多年平均流量901m3/s。电站装机容量1900MW,水库正常蓄水位1619m,相应库容15.49亿m3;校核洪水位162.73m,总库容16.7亿m3。拦河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03m。该项目属Ⅰ等大(1)型工程。
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地下,由坝段进水口、压力管道,地下厂房洞室群、尾水支洞、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及500kV地面GIS开关站等组成。厂房发电尾水通过两条直径15m的尾水隧洞引出至大坝水垫塘下游澜沧江河床内。
由于黄登水电站采用挑流消能,水垫塘采用护坡不护底,不设二道坝的泄洪消能结构形式,坝体泄洪时,尾水出口区域可能产生河床淤积现象。为防止河床淤积物倒灌入尾水隧洞出口段,造成隧洞淤积,根据黄登电站整体水工模型试验成果,经研究,需在2#尾水隧洞出口右侧导墙上游侧设置一道导水拦渣丁坝,尾水出口正对面的施工期围堰拆除至EL.1472m,其下方堆渣表面浇筑1m厚钢筋混凝土拦渣墙。拦渣墙外侧原有尾水出口施工围堰的防渗墙予以保留,作为防冲墙使用。
本合同项目利用现有的尾水出口施工期围堰挡水(该围堰为HD/C5标 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进行各项施工。
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丁坝及拦渣墙基础、坡面开挖及支护,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施工区水流控制工程(施工期所需新的围堰填筑及拆除,已有施工围堰检查、改造、修复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以及各项施工辅助设施设计施工等工作。
本合同项目丁坝及拦渣墙的体形、基础处理等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优化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进行索赔。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过去5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
(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诉讼、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不良诚信记录。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贰级建造师或贰级项目经理资质及5年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且至少参加过一个类似于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并至少担任过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及以上系列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3)项目总工程师具备五年以上的类似工程建安的管理经验、业务能力(提供简历)。主要的施工技术人员要具备四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业务能力(提供简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4日至2016 年 11月 10 日上午 9: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