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项目已由扎发改字[2016]191号《关于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诺尔区农牧林业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投资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扎赉诺尔区。
2.2标段划分:本次勘测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
2.3计划设计工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2017年2月15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城区内八个防洪堤坝的维修和维护、扎赉诺尔区乳品厂支沟防洪工程、达兰鄂罗木河西大营沟防洪工程、灵泉镇灵泉、水泉沟防洪沟工程的勘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5招标控制价:3000000.00元。
2.6工程勘测设计质量要求:勘测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测设计,并对勘测设计质量负责,勘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测绘甲级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测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工程采用纸质开评标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 月 23 日 9 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