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GIZB[2016]-014号
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由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自筹资金建设,现对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项目电气试验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 项目概述
南塔河位于老挝人民共和国的北部,为湄公河的一级支流。坝址位于博胶省,距河口62km。
电站为坝后式,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发电引水系统、引水式发电厂房及进厂公路组成,属Ⅰ等工程。压力钢管采用一管三机的供水方式,主管直径为8.20m,为Y型岔管。右岸引水式发电厂房装有3台56MW共168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为65.50m。项目建设总工期为53个月。本电站对外公路交通运输线路为:昆明~勐养~磨憨(国内口岸)~坝址。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合同项目为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电气试验设备的供货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包括电气试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从制造厂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电站现场开箱检查、交接验收;指导安装、现场试验、人员培训;参加试运行和验收等。
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
三、 工程地点
老挝博胶省。
四、 招标人
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五、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具备销售、供应该项目下电气试验设备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试验设备校准证书或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符合标准。
6.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供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投标人应具有电气试验设备供货和指导安装的能力与经验,并具有以下供货业绩:
1) 近5年至少具有1个海外电站及5个国内电站电气试验设备供货业绩,且所提供设备均已安全投运2年及以上;
2)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满足上述要求的供货业绩清单及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及有关证明等),同时提供业绩真实性承诺书。
9. 投标人投标所选用产品近5年投运设备未因设计、制造问题而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并须提供承诺书。
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近3年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不存在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联营体投标。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人资格文件单独分卷,单独密封。
七、 招标安排
(1) 本标招标文件一套共二卷,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