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2016年-2019年抄表、催费业务委托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2016年-2019年抄表、催费业务委托框招标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资金从2016年-2019年营销费和三项费用中列支,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2016年-2019年抄表、催费业务委托框招标。
2.2 招标范围:
2.2.1昆明供电局五华、西山、盘龙、官渡、呈贡、东川供电局所辖范围内属昆明供电局资产的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及欠费停复电、低压客户服务前移等。
2.2.2禄劝、寻甸、石林、富民公司所辖范围内属昆明供电局资产的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及欠费停复电、低压客户服务前移等。
2.3项目预算资金及拦标价:
2.3.1项目预算资金合计1582.2万元:
一标段:890.62万元;
二标段:182.79万元;
三标段:93.15万元;
四标段:98.2万元;
五标段:114.2万元;
六标段:103.74万元;
七标段:99.5万元;
2.3.2项目拦标价:城网人抄:0.94元/票;城网催费:1.34元/票;农网人抄:1.62元/票;农网催费:2.68元/票;集抄:0.17元/票。
2.4 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19年 12月31日(满足业主要求)。
2.5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6 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五华、西山、官渡、盘龙供电局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第二标段:呈贡供电局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第三标段:东川供电局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第四标段:富民供电有限公司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第五标段:禄劝供电有限公司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第六标段:石林供电有限公司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第七标段:寻甸供电有限公司0.4kV及以下低压抄表、催费业务委托。
备注:同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可以中取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交);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1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自行说明;
(5)提供2013年至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6年11月0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