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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过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进行公开

 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过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239号以及所属启东、如东、铜山风电场。
1.2本项目招标范围: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3 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20天,计划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期。
1.4管理目标:数字化建设的目标是使档案室现有的档案文件资料全部实现数字化处理,建立健全档案目录数据库、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立完整的档案查询系统实现所有用户可以通过局域网查询档案目录、原文并实现网上借阅、申请的功能。通过数据接口和办公系统连通,用先进的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提供安全、高效的管理和利用,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所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7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须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2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类似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3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内外部用户,请点击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招投标用户请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6年11月12日17:00时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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