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启东一期风电场两台主轴更换工程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风电分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华能启东一期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
1.2工程内容(不限于此):
1.2.1 两台主轴及轴系设备由甲方供货。
1.2.2 单台风机相关参数说明:
1.2.2.1 轮毂高度61.5m,重量约34T(含3只叶片);
1.2.2.2 传动链高度61.5m,重量约27T。(含齿轮箱重量约17T、轴系重量约10T。)
1.2.3 吊装工作量:
1.2.3.1 选用满足吊装要求的吊车进场施工;
1.2.3.2 将轮毂(含3只叶片)吊至地面;
1.2.3.3 将传动链吊至地面;
1.2.3.4 新传动链起吊就位(注:传动链吊至地面后,由专业单位在地面将齿轮箱与旧轴系分离,分离后重新将我方提供的新轴系与齿轮箱组装,组装成新传动链,新传动链经我方验收合格后起吊);
1.2.3.5 轮毂(含3只叶片)起吊就位。
1.2.4 传动链拆装工作量:
.将3只叶片变桨至-92度;
1.2.4.2 拆除轮毂至风机机舱的动力和通讯电缆;
1.2.4.3 用电动力矩扳手拆除54根主轴与轮毂的连接螺栓(M36);
1.2.4.4拆除齿轮箱电气接线、弹性支撑固定螺栓等;
1.2.4.5拆除联轴器;
1.2.4.6传动链吊至地面后,松开锁紧套螺栓,用专业工装将齿轮箱与旧轴系分离;
1.2.4.7分离后重新将我方提供的新轴系与齿轮箱组装,组装成新传动链;
1.2.4.8新传动链吊装就位后,复装;
1.2.4.9接线、调试。
1.3招标范围: 启东一期风电场#44、#53两台风机主轴更换。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10天,拟定于2016年11月30日开工,2016年12月10日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5质量目标:
1.5.1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
1.5.2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场检修与维护技术导则”的规定要求。
1.5.3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达90%以上;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
二、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7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 申请人须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2.3 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维修或安装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6年11月12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