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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3个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名称:梅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3个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勘察设计]1.2 建设地点:梅州。1.3 建设规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梅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3个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勘察设计]
1.2 建设地点:梅州。
1.3 建设规模:梅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3个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项目总费用约160万元(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批复后为准)。
1.4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梅州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3个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内容:包括项目现场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含氡气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关报告。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及预算审查(含住建部门审查)并提供相关成果;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竣工图编制和盖章、现场工代服务,配合做好项目规划施工报建及竣工结算工作。
1.5 项目预算:约160万元。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规定,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因此外省企业应具备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设总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地质或岩土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资信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且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人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获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 发布公告时间和媒介
3.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3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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