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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锅石村及墨红镇墨红居委会取山村、北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富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富源县中安街道寨子口居委会支锅石村及墨红镇墨红居委会取山村、北村美

 受富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富源县中安街道寨子口居委会支锅石村及墨红镇墨红居委会取山村、北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万和招字【2016】第NYFY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富源县中安街道寨子口居委会支锅石村及墨红镇墨红居委会取山村、北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太阳能路灯117盏
四、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20天;
2.交货地点:富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人与投标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六月”指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社会缴纳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原件)
(3)城市及道路照明三级以上(含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资格及经营项目;
3.非生产家的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家的项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 省外公司在云南有分公司或服务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
六、投标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三级以上(含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人与投标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六月”指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的,受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姓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地点及办法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2016年 11月 8日至 11月 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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