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5年度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增发改投[2015]5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和广州市补助资金,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72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筑田间道路、灌渠、灌排渠、机耕口等工程。
2.2招标范围:2015年度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72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筑田间道路、灌渠、灌排渠、机耕口等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捌佰壹拾壹万玖仟肆佰伍拾肆元壹角伍分(¥:8119454.15)。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间,在广州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记录状态为锁定或暂停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或在册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广州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5家的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4.2报名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二个工作日开始接受报名):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