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浮山县2016年天坛镇河底村等14个村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我县大力发展精准扶贫光伏发电工程,在14个村庄分别建设一座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规模3亩地。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年发电量在15万度左右,使用年限25年以上。项目收入按照市、县光伏发电管理中心的管理办法,通过规定程序运用村扶贫开发事业的多方面投入,大力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进程。
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包括100kw光伏发电站的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监控系统、进出线路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指导监督、技术人员培训、相关技术服务等到本项目正式并网发电,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
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网发电、竣工验收。
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第一标段:共五个光伏发电站,建设地点分别在天坛镇的河底村和湾子里村,张庄乡的小郭村、辛落村和东郭坡村。
第二标段:共五个光伏发电站,建设地点分别在东张乡的卫村,北王乡的臣南河村、北韩乡大户垣村,寨圪塔乡山交村,响水河东陈村。
第三标段:共四个光伏发电站,建设地点分别在米家垣乡的米家垣村和牌子瑶村,槐埝乡的陕曲村和毕曲村。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产品质量及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3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查看招标文件、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谈 工
手机:1 8 2 1 9 8 9 6 7 0 5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 4 8 9 4 3 8 1 7 6 @qq.com
微信:likaidewenhou1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