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2017年度国华电力九厂石灰石(粉)集中采购
2. 招标编号:CSIEZB160101053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 招标范围:国华电力九厂(国华沧东电厂、国华定洲电厂、国华陈家港电厂、国华孟津电厂、国华绥中电厂、国华徐州电厂、国华三河电厂、国华太仓电厂、国华呼伦贝尔电厂)1年度脱硫运行所需石灰石(粉)。
本项目分9个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第一包:沧东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二包:定洲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三包:陈家港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四包:孟津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粉)
第五包:绥中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六包:徐州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七包:三河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八包:太仓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粉
第九包:呼伦贝尔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评标时,各个标段独立评标,投标人某一标段废标不会影响其在其他标段的评标。
5.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
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6.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经销证明文件;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或其产品具有近3年(2013年至今)石灰石(粉)在电厂的合同业绩;
5)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矿源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或盖章复印件);
7)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3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9.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完成注册上传资料,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
l 营业执照副本;
l 组织机构代码证;
l 税务登记证;
l 法人授权委托书;
l 运输许可证或相关运输合同证明文件;
l 近三年(2013至今)石灰石(粉)业绩证明材料;
l 矿源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l 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l 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购标,也可以采用现场购标,方法如下:
网上购标:请登录网站,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网站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将统一邮寄发票。
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其它购标要求资料复印件及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录网站,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可使用现金、POS支付标书款。投标人付款后,可现场开具发票。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