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省五华监狱委托对“云南省五华监狱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BL—16G02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采购货物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五华监狱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2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段。
2.3采购范围及内容:云南省五华监狱拟采购一批消防器材及消防指示牌;详细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消防器材及消防指示牌 批 1 质保期1年,全程技术服务支持
2.4磋商申请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允许进行拆分或漏项。磋商申请人应单独制作磋商申请文件进行磋商。
2.5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6 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普吉社区水节箐村25号(采购人指定)。
2.7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范围,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财务亏损状况,提供近二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表;
3.3磋商申请人有完善快捷的服务体系,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4磋商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6本次采购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磋商申请人。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磋商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 11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