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天合创PE 内发改产业字[2013] 1851号所需筛分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22-2111-780-K-B1
2.项目内容:中天合创PE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振动机-A(打包物资) 1.0 批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6月30日,中天合创PE装置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3 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有痕迹管理。
6.4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5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0万元。且前一年的销售业绩不低于注册资本金的两倍
6.6 企业具有所需物资设计、生产供应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关的必需的证书
6.7 投标商须是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持有人,或具有产品知识产权合法持有人的有效授权。
6.8 技术上必须满足“振动筛25.31招标补充说明”(技术废标及重要技术指标表)之规定,投标商的技术投标文件中须列表对此进行逐条确认是否满足。对其中的重要指标,如不能满足,则每项按2%比例进行投标总价的加价。
6.9 投标人对报价要求、付款条件、投标一览表、特别说明等内容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10日13时至2016年11月15日18:23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