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水农字【2016】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投入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库仁镇陶海牧场、呼和诺尔镇赛汉布日都养殖基地、鄂温克苏木阿尔山丰益农场、鄂温克苏木必鲁图青根农场。
2.2建设规模:本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面积为12574亩。
2.3标段划分:本次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4月10日-2017年11月30日,共2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配套变压器21台,新建地埋电缆线33.77k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2105000.00元。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电力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