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度有色金属灰渣公开招标;
招标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YLTL-HW-ZX-GK-2016-4883-2005
招标组织机构:自行组织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样本中的质量要求
2、招标内容:有色金属灰渣,
数量:10万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6、投标有效期:90日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 本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补充、备案与存档,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递交。上传的报价单、授权书、差异表、经营承诺等重要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采用签字、盖章的原件,经扫描后上传,否则按废标处理。
7.3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导出、上传。其中的企业证照、授权书、业绩等资质扫描文件,投标人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
7.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块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若仍不能打开,则该投标人投标失败。
7.5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登录招标采购平台,按照开标程序进行解密。
8、投标保证金:20万元。形式: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出并于2016年11月30日9时前到达需方账户。乙方不接受现金、承兑及POS机刷卡,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上传至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或带至开标现场查验。
10、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