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EPC)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来源:自筹。注册资本金为20%,其余80%投资拟通过银行贷款或资本市场融资解决。
工程进度:2016年12月份开工建设,2017年9月份竣工投产。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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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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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CPCEC/ZC-ZB-05-2016-10-01 |
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EPC) |
2台75t/h已建锅炉的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及安装、调试等; 1台130t/h新建锅炉的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安装、调试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两年以上盈利。
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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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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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EPC) |
1、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130t/h及以上高温高压锅炉配套的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且烟气排放达超净排放标准(NOx小于50mg/Nm3,SO2小于35mg/Nm3,烟尘小于5mg/Nm3)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及安装调试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投产证明文件)。 2.2、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部分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若能满足上述要求也可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外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或保证。对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有运行业绩。 2.3 、投标人必须是业绩良好,具有先进、成熟技术,设计、制造过业绩要求的产品设备并成功运行的厂家。 2.4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技术支持方已售出的相近参数设备的业绩等文件,包括设备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2.5、投标人的分包商(如阀门、仪控设备等的制造厂家),应给叁座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提供过相近规格、相近参数、相近型号的设备,并具有成功运行两年的业绩。 |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6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