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ZB/GCJJ02-067-2016
四、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招标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工程规模
对6、7号机组脱硫石膏排出管道(共900米)进行改造,包括原有衬胶管道拆除、新复合陶瓷内衬管道的制作、供货、安装、保温等。
原6、7号机组脱硫石膏排出管道为φ159mm内衬橡胶管道,因长期运行浆液冲刷磨损,该管道出现多处泄漏,经检查管道衬胶也已老化严重,为便于今后的检修维护,计划整体改造为复合陶瓷内衬管道。
3、施工条件
(1)本工程大部分为室外作业,施工场地较集中。
(2) 施工前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准备齐全有效。
(3) 材料的数量规格以及辅助材料要准备充足。
(4) 施工工作票要求的安全措施及系统隔离的相关安全措施已做好。
4、 工程风险等级
一级风险(高度风险):整个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搭设脚手架或临时的工作平台,大部分属于高空作业。
本项目所需的脚手架、工器具、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复合陶瓷内衬管道等全部由乙方提供。
对6、7号机组脱硫石膏排出管道(共900米)进行改造,包括原有衬胶管道拆除、新复合陶瓷内衬管道的制作、供货、安装、保温等。
7、工程量清单
3.1拆除管线:φ159衬胶管道450m×2根=900m并负责运送至招标方指定位置。
3.2设计、供货、安装新复合内衬陶瓷管道及弯头:φ159衬瓷管道450m×2根=900m;衬瓷弯头数量为30个。管道支架高度6米,需使用吊车配合。现场施工需搭设脚手架(长16m×宽1.5m×高6m)1座,脚手架(长2m×宽1.5m×高6m)20座。
3.3新装管道及弯头保温:φ159管道450m×2根=900m。
六、 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方必须具有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 施工单位安全诚信不得低于80分,不是分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平台中“黑名单”单位;
4) 注册资本金5000万及以上;
5) 投标人近三年不少于3台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管道衬瓷改造业绩
6)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近3年无安全施工事故证明;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后,经招标人审核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2、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9 日-2016年11月15日。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2016年12月5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