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16年芳烃部设备更新 SPAC1600180001044701所需空气预热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23-4801-787-J-B1
2.项目内容:2016年芳烃部设备更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空气预热器\4600×2000×4000 1FT-EA224 0Cr18Ni9+搪玻璃 1.0 套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3月31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2.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空气预热器的制造商(附承诺书);投标方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3. 由于场地受限,空气预热器现场安装尺寸:长4600X宽2000×高4000(mm),空气预热器布置不改动现有烟风道走向。4. 主体设备(板式空气预热器)必须是投标商制造。5. 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
6.3 连续三年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需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审计附表上需加盖审计章及投标方公章),连续三年总利润率大于0。
6.4 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ISO9000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5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具有低温段搪瓷板式空气预热器制造业绩以及2台以上全焊接板式空气预热器制造业绩,且正常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或使用方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10日17时至2016年11月15日20:25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