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营销常规外委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6-11-43)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7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营销常规外委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个合同标包,对2017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营销常规外委项目进行招标。分为:
1.1 标段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其它费用(低压抄表和催费业务外委):蒙自郊区低压村电工86人,负责户表抄表催费及收费、缴费复电24000户;蒙自城区派遣制员工8人,负责户现场抄表和催费4800户、集抄复核与电费催收12000户。
1.2 标段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其它费用(营业厅柜台收费业务外委):城区营业厅(室)营业员共计42人,负责红河局约19万户用户电费收缴、业扩报装受理(含新增、增容、变更等)、用电咨询与查询、电费发票票务管理、银行进账、电力短信维护等。
2 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电网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4 安全要求: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员工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或处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和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2出售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