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县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市发改投资发[2015]341号)批复立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太白县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性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
3、建设地点:县城龟川河以北水岸花城小区。
4、工程规模:新建热换站1座,安装锅炉2台。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申请人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投标资格;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工程监理:申请人需具备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总监具有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总监。
8、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