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6】3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0913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百禄路(毛家饭店至王浩儿街)道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182米,红线宽24米,双向两车道,拟用地面积436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以及绿化、路灯、交安等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