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 黑龙江省公安厅_警用装备采购及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2016]3946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公安厅_警用装备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内容:第一包 警用装备(1),预算内756000元;第二包警用装备(2),预算内432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4、投标人必须承诺参加投标设备的型号、配置、参数等,与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型号、配置、参数完全一致。
5、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原产商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测试后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不符或存在虚报、瞒报设备技术指标的,将视其为欺骗行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7、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设备运输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六、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15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