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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热力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一、二次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平顶山热力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一、二次网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平顶山热力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一、二次网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160256
标段名称:平顶山热力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一、二次网施工工程
标段概况:供热管道敷设方式为直埋敷设,聚氨酯硬质泡沫预制管DN65约110米、DN80约380米、DN100约860米、DN125约340米、DN150约270米、DN200约380米、DN250约460米及阀门管件安装、土建施工。
工期要求: 40天(日历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的土建、安装部分。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资格。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9.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0.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必须能满足本标段多个施工面同时开工的能力。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不再澄清)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2个DN250及以上热力管道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包含施工合同,业绩证明中必须明确体现管径)。
4. 投标人须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
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发售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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