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2×600MW 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亚临界控制循环汽包炉锅炉,分别于2001年12月和2002年6月投产发电。 本次2017-2020年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维护配合工程期限四年。报价需按一年报价,每年签订合同,如工作范围无变化,价格无变化,质量良好,则四年内每年续签合同。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电)生产设备、设施维护配合工程,包括两台600MW机组主要设备及燃料、除灰和脱硫、脱硝等系统设备的维护配合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并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必须具备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单位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3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在过去三年承接过同类工程且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6近三年无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3.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17:00。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月13日上午9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