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5kV集电海缆施工及附属工程(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04N2550/2
三、建设单位: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标的为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5kV集电海缆施工及附属工程(第二标段)。
三角岛北侧海底电缆登陆点至升压站部分陆地电缆供应和敷设、桂山岛海底电缆登陆点至降压站部分陆地电缆供应和敷设及配套电缆沟施工工作。
承包人需负责临时场地、施工许可、报建等手续办理,以及施工期间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工期要求:开工时间2016年12月,以业主通知为准。
八、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拟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相关电缆施工管理业绩。
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
4) 投标申请人无违规违法行为,必须在南方电网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近3年内,投标人应:
a)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b) 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c) 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d)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的其他必备条件:
a)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 在国内承担过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施工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具有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九、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八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一份纸质申请文件,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八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